视频号小店“放心买”服务规则

发布时间:2024-01-01  39

  视频号小店推出“放心买”服务,并发布了《视频号小店「放心买」管理规则》,下面一起来了解规则详情,如下:

  一、概述

  1.1定义

  1.1.1「放心买」:是指平台根据考核标准,对店铺的经营指标、商品指标、服务保障能力等进行考核,对符合标准的商品赋予的标识。

  1.1.2本规则内的其他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用户协议》中相同的含义。

  1.2适用范围

  1.2.1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视频号小店商家。

  1.2.2本规则是《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用户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不与本规则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协议亦适用。

  二、「放心买」标识

  2.1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为店铺与商品维度,考核频率为每天。

  2.2标识的展示与取消

  对于符合2.1要求中的商家和商品,系统会自动为商品展示「放心买」标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商家和商品,系统会根据各项考核内容对不达标的商家和商品进行预警以及取消标识。

  三、违规处理

  3.1商家需按照类目开通相应的商家服务保障(各类目具体需开通的商家服务见《「视频号小店服务功能」支持类目一览》),并按照各项服务的平台规则及要求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

  3.2经平台判定商家未能履约上述任一服务的,平台有权对商家取消商品的「放心买」标识。

  附则

  1平台对商家、商品赋予或取消「放心买」标识,并不代表平台是店铺、商品的实际经营者。相关商品的销售、发货配送、售前售后服务、开具等仍由商家自行负责,并由商家自行承担商品交易、服务相关的义务或责任。

  2各方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若商家或用户不同意本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3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商家或用户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

  若商家或用户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

  4视频号橱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和视频号橱窗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

  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商家、达人、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达人、用户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