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头部创作者管理规则

发布时间:2024-02-20  31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抖音发布了《抖音电商头部创作者管理规则》。 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打造优质的商品分享环境,规范电商头部创作者商品分享行为,维护平台绿色、健康的交易环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规定,以及《抖音社区自律公约》、《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抖音电商创作者账号管理规范》、《电商创作者添加商品行为规则》、《抖音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等平台管理规则与协议,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抖音、抖音火山版客户端及网页端平台(含各自简化版、极速版等其他版本),以及上述平台运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运营的其他平台(以下简称为“抖音电商平台”、“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电商头部创作者。

  1.3 相关概念

  电商头部创作者,指在抖音电商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以短视频(含图文)、直播、橱窗、锚点等形式进行商品推广,且非店铺绑定的达人型账号,达到以下任一经营表现或影响力:

  (1)近365天支付闭环GMV≥1亿元

  (2)近365天支付闭环订单量≥100万笔

  (3)累计粉丝量≥1000万

  (4)平台高影响力的明星、名人等

  以上作者范围从2023年1月1日支付日期开始统计,2024年起每月更新一次(包括本规则生效后,曾符合以上任一标准的创作者)。

  1.4 效力级别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协议处理。

  其中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置,本规则有规定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未规定或未明确处置标准的,按照《抖音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及对应细则等其他规则执行。

  第二章 违规管理要求

  2.1 平台将定期组织针对头部创作者的培训学习和考试任务,头部创作者需应学尽学、应考必过

  (1)创作者应在平台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学习和考试任务,主动学习掌握平台规则,以减少违规行为;

  (2)创作者未按要求完成学习考试任务的,平台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和累计表现,针对创作者账号采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添加商品、取消平台权益等。

  2.2 头部创作者应严格遵守电商「红十条」底线管控要求,违规将加重处置

  (1)头部创作者应保证商品分享过程中,坚决避免以下「红十条」底线违规行为: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虚假流量/订单/互动等作弊行为」

  「分享假冒/盗版商品」

  「分享禁售商品」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相关行为」

  「侵犯未成年益相关行为」

  「监管点名或引发舆情的不良行为/不良价值观」

  「违公序良俗的演戏炒作/虚构事实/传谣造谣等行为」

  「低俗行为」

  「营销虚假虚构身份人设带货」

  (2)创作者触犯平台「红十条」底线违规,平台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和累计表现,针对创作者账号采取管控措施:

  符合具体违规行为实施细则中情节特别严重违规行为标准的,将根据实施细则采取违规后永久关闭电商权限等处置措施;

  未达到具体违规行为实施细则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标准的,在原有信用分扣罚等处置基础上,将额外采取第一次违规关闭账号电商权限30天、第二次违规永久关闭电商权限等处置措施。

  2.3 头部创作者分享商品宣传过程中应保障推广信息真实可信,虚假宣传等违规平台将加重处置

  (1)创作者在商品分享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相关违规的,平台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和累计表现,在原有信用分扣罚等处置基础上,额外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违规商品指定比例佣金、扣除保证金等处置措施,以保障消费者体验。具体违规原因及处置措施,以违规详情页信息为准。

  2.4 头部创作者自然年累计多次违规,信用分积分扣罚到一定累计值的,将触发对应违约金处罚措施

  (1)创作者自然年累计信用分扣分分值到达24分、36分节点的,将额外需缴纳违约金

  积分

  24分≤自然年累计信用分扣分<36分

  头部创作者需缴纳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作者上个自然月的日活跃平均成交金额*3%*7,最低10,000元人民币,最高500,000元人民币

  自然年累计信用分扣分≥36分

  头部创作者需缴纳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作者近3个自然月的月平均成交金额*3%*6,最低100,000元人民币,最高1000,000元人民币

  第三章 商品要求

  3.1 头部创作者应主动做好选品控品,向消费者提供质量有保障的好商品,做好用户商品交易体验的第一责任人

  (1)头部创作者在选品过程中,应做好前置筛选,不应推广违规商品、低质商品。头部创作者推广以下商品或有相应情况的,平台将视情节严重情况或累计表现,对创作者进行相应处置。

  分享假冒/盗版商品;

  分享禁售商品;

  分享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商品;

  分享通过类目错放等方式规避平台管控规则的商品;

  分享质检不合格、或货不对板的低质商品,未尽到前置校验义务;

  多次分享低质商家商品,经平台警告拒不整改。

  (2)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将提高头部创作者可添加推广的商家商品要求。

  平台将在创作者每次向小黄车添加商品时,校验商家及商品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商品将被拦截添加;

  针对持续商品体验表现优秀的创作者,平台将视情况放宽可推广商家及商品范围;

  创作者可推广商家及商品范围依据以下指标圈定,具体以创作者添加商品时页面展示为准(预计3月上线):

  商家考核:考核商家体验分、体验分子分、历史累计签收订单量、近期无严重违规或多次一般违规;

  商品考核:考核商品好评率、品退率、品质分;

  基础要求:商家商品应满足精选联盟准入相应标准、且无其他不适合头部创作者推广的情况;同时有特殊带货要求的类目,创作者还应满足对应类目的准入或带货要求。

  3.2 平台每月考核创作者推广商品后消费者商品体验指标,指标不达标的创作者将受到对应处置

  (1)考核指标:

  (2)考核机制:月度考核,每月考核上个自然月周期内支付订单数据;

  (3)考核要求:以每月度产品页面展示的最新指标要求为准(动态指标,预计3月上线);

  (4)考核不达标:平台将视不达标次数,对创作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高保证金、冻结部分订单指定比例佣金、增加创作者赔付消费者体验券金额、限制参与平台大促、关闭商品分享功能等措施(具体以考核页面展示及平台消息通知为准);

  (5)考核产品页入口:平台将在创作者巨量百应后台,增加考核页面,创作者可在该页面查看详细信息,页面预计上线时间3月份。

  冻结佣金说明:针对作者佣金率<10%的订单,统一按10%佣金率计算需冻结的佣金金额;佣金率>10%的订单按实际佣金率计算。订单佣金不足冻结金额的,将从作者保证金或其他佣金等资金来源冻结。

  第四章 服务要求

  4.1 头部创作者应为用户提供有质量的在线咨询服务,解决用户疑问和售后问题

  (1)头部创作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在线飞鸽服务,及时回复用户消息、解决用户问题;

  (2)头部创作者应保证在线飞鸽服务质量,及时回复消费者咨询、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不允许在飞鸽对话中发布不合规聊天内容、或骚扰辱骂消费者、或不回复态度差等违规行为;

  (3)设定针对头部作者的飞鸽回复考核指标,考核不达标作者,平台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和累计表现,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信用分、扣除指定金额保证金等处置措施,以保障消费者体验。

  4.2 平台每月考核创作者推广商品后消费者售后体验指标,指标不达标的创作者将受到对应处置

  (1)考核指标:

  (2)考核机制:月度考核,每月初考核上个自然月周期内售后订单数据;

  (3)考核要求:以每月度产品页面展示的最新指标要求为准(动态指标,预计3月上线);

  (4)考核不达标:平台将视不达标次数,对创作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创作者赔付消费者体验券金额、限制推广预售商品、关闭商品分享功能等措施;具体以考核页面展示及平台消息通知为准;

  (5)考核产品页入口:平台将在创作者巨量百应后台,增加考核页面,创作者可在该页面查看详细信息,页面预计上线时间3月份。

  第五章 社会责任要求

  5.1 头部创作者在平台经营影响力大,应当同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发挥社会正向榜样效果;

  5.2 平台定期向头部创作者下发社会公益任务,头部创作者应积极参与平台导向的社会价值项目,与平台共同传递社会正能量。

  第六章 附则

  6.1 本规则是对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电商创作者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

  6.2 平台有权根据发展及管理需要,适时调整本规则,并在平台进行公示。本规则修订后,电商创作者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认可并接受修订后的本规则内容。

  6.3 本规则于2024年02月22日首次发布,2024年03月01日起试行,2024年04月01日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