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视频号小店品牌店铺的商家经营质量和平台流量权益分配的公平性,平台规则规定了每个品牌注册旗舰店及官方旗舰店的总数量上限为10个,如果品牌方正常经营中的旗舰店及官方旗舰店数量超过10个。
一、说明
需调整品牌开设的旗舰店、官方旗舰店店铺类型,可以主动申请变更相关小店的店铺类型,平台也将不定期对品牌资质不符合经营要求的旗舰店/官方旗舰店进行清理/降级。
二、申请方式
注:邮件标题格式需按以下要求填写
【品牌名称】品牌方官方旗舰店/旗舰店店铺降级需求+需要降级的店铺数量
三、 邮件内容
3.1 发件人隶属公司、区域、部门、姓名及联系电话
3.2 品牌证明材料
(1)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
(2)商标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信息、联系方式和地址。
3.2.1 商标权利人为个人的情况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民户口薄/护照/外国人居留证等。
注:
(1)如提供居民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
(2)如提供其他证件,请提供证件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3.2.2 商标权利人为公司、企业或社会团体的情况
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3 《品牌方关于视频号小店店铺类型变更(降级)申请书》
填写并加盖公章,且申请人需与申请降级店铺的品牌授权方一致。
3.2.4 委托证明文件
如商标权利人委托他人处理降级事宜,除提供权利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以外,还需提供真实、合法的授权委托书(权利人签名或盖章)《品牌方关于视频号小店店铺类型降级申请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3 需要被降级的店铺信息
(1)店铺昵称①+小店id①
(2)店铺昵称②+小店id②
(3)店铺昵称③+小店id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