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新增《抖客推广准入及准出管理规则》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8  62

  抖音小店平台新增《抖客推广准入及准出管理规则》,本次抖音规则具体如下: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维护精选联盟平台经营秩序,保障精选联盟抖客、商家、消费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巨量百应平台服务协议》、《“精选联盟”服务协议(推广人)》、《直播间推广功能服务协议(抖客端)》等相关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精选联盟平台所有抖客。

  1.3 效力级别

  精选联盟平台规则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精选联盟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抖音电商规则下其他与准入及准出管理相关的平台规则、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二章 入驻要求

  申请成为抖客的,需同时满足下述准入要求:

  在其他电商平台近1个月站外CPS商品推广支付GMV≥1000元,或近3个月站外CPS商品推广支付GMV≥3,000元;

  申请开通抖客权限的,需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平台产品页面具体要求为准。

  第三章 推广考核要求

  3.1 抖客开通站外推广权限后,需达成平台的考核要求,未通过考核的,平台将关闭抖客站外推广权限,并限制再次开通抖客分销权限,再次开通可依据本规则“第四章 清退标准”的说明执行。

  3.2 平台对抖客站外推广权限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季度考核两类:

  (1)抖客站外推广权限开通后30天内为入驻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要求为:

  抖客站外推广{支付GMV≥300元},或 {成交UV≥3人};

  不得出现违反《抖客站外推广违规管理规则》规定的违规行为;

  (2)抖客站外推广试用期考核通过后开启季度考核,每90天为一个考核周期,季度考核要求为:

  抖客站外推广{支付GMV≥1000元},或{成交UV≥10人}。

  第四章 准出及重新入驻标准

  4.1 抖客主动退出

  若抖客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巨量百应平台,可主动向平台联系申请退出。正式退出前,平台将进行身份验证、安全状态、资金结算等操作。确认抖客可退出之后,平台会关闭抖客账号所有的功能权限和服务,同时抖客的信息也将保持不可被检索和访问的状态,且退出后180天内不可再次申请入驻抖客。

  申请退出提交:

  提交格式:

  邮件标题:XX公司+抖客退出申请(不是此标题的一律不处理);

  正文:1)XX抖客全名;2)说明清楚退出原因;3)确定申请退出的抖客,需确认180天内不再入驻;4)纸质版申请应加盖抖客认证主体的公章。

  4.2 违规清退

  (1) 因违规行为导致抖客推广分扣至0分;或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导致对巨量百应或抖音/西瓜平台等平台关联方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负面舆情、监管处罚、被提起民事诉讼等),巨量百应有权对其进行清退处理(关停帐号)。

  清退处置动作:

  抖客被清退(关停帐号)后,抖客推广的所有功能权限都将会被关闭(包含接口权限);

  不再支持推广转链,进行中的转链推广将被终止;

  (2)因违规行为导致抖客推广分扣至0分,抖客被平台清退的,不允许再次申请开通抖客权限。(清退后的抖客账户原推广收入仍按照相关结算规则进行结算。)

  (3)清退后再次申请抖客权限除需要符合本规则“第二章 入住要求”条件外,还需提交合规经营保证书并且完成平台要求的线下培训。开通抖客站外推广权限之后考察期为30天,30天内不得出现任意一项违规行为,否则将予以再次关闭抖客站外推广权限,被两次关闭权限的抖客,将无法再申请开通前述权限。

  4.3 不同类型的准出及重新入驻要求

  第五章 违规处理

  抖客在站外推广过程中违反平台相关规则及协议的,平台将依照《抖客站外推广违规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协议或规则采取处置措施。

  第六章 附则

  6.1 本规则于2023年 月 日首次发布实施。

  6.2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 。 若抖客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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