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聚划算保证金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27

  为了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平台拟取消聚划算保证金;同时平台将依据《淘宝规则》、《天猫规则》、《营销平台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对消费者权益和聚划算运营秩序进行保障。

  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自2020年8月12日起,取消《聚划算招商规则》中保证金缴纳要求,即:商家报名聚划算活动,不再需要止付商家保证金或购买参聚险;商家依据聚划算相关协议、规则及招商要求履行消费者保障及对聚划算运营产生的赔付及/或支付义务,聚划算可直接指令商家所在交易平台依据起店铺保证金管理及使用的相关约定进行止付、划扣等操作;

  已经止付聚划算商家保证金的,平台将从2020年8月12日开始陆续解除保证金止付并返还其剩余的保证金至卖家支付宝账户;

  2020年8月12日前开团、活动结束日期在2020年8月12日后并购买参聚险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参聚险投保协议对该活动进行保障;

  根据上述变更,平台规则将进行以下调整:

  下线《聚划算保证金实施细则》、《聚划算参聚险实施细则》;

  其他相关规则做下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