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电商创作者违规宣传争议处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06  25

  今日,抖音电商发布关于《创作者违规宣传争议处理细则》规则修订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该规则于6月14日至6月21日进行公示,预计于6月21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生效规则。

  主要核心变化是新增了“服务履约、违规营销”等需要冻结作者佣金用于消费者赔付的场景类型。

  公告显示,此次修订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抖音客户端(含火山版、简化版、极速版等其他版本)进行商品分享,并在小店平台交易所产生的争议。

  创作者违规宣传包括创作者在商品分享推广过程中因虚假宣传、违规营销、服务未履约等方面的违规。

  其中,新增的“违规营销”和“服务未履约”,“违规营销”是指创作者以直播、视频等形式推广商品过程中,对商品预售、宣传/展示的商品退换、假货赔付、运费险、物流等服务与商品详情页或实际信息不一致的行为。

  “服务未履约”,指创作者以直播、视频等形式推广商品过程中,作出的任何形式的提供服务、福利、奖励等承诺,但实际未按约定或平台规定进行履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营销行为,包括未履行约定、未完全履行约定、未经协商一致单方变更承诺内容的行为。

  在实施细则方面,抖音电商规定了不能受理情形、消费者需提供哪些举证材料、平台认定过错责任情形、相关赔偿规则等内容。

  需要注意,消费者主张创作者虚假宣传的、服务未履约及违规营销,消费者负有举证责任。

  举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者虚假宣传、服务未履约及违规营销情节说明(如与商品详情页、实物等不符的内容)、商品实拍视频或图片、商品交易订单截图、私信聊天记录、商品检测报告。

  在责任认定及赔偿细则中,如果消费者举证有效,但经平台认定商家无过错的,由创作者承担虚假宣传责任。

  消费者因创作者虚假宣传、服务未履约及违规营销发起“仅退款”售后申请的,可获得退款金额不超过商品订单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消费者主张退款金额超出平台标准的,可与商家协商进行退款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