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真实宝”服务的抖音创作者要遵守抖音电商直播真实宝服务管理规则,还不了解规则内容的快来学习:
第一章 “真实宝”服务概述
1.1 服务介绍
为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抖音电商平台推出“真实宝”服务。创作者开通“真实宝”服务的,因创作者过失或错误对商品材质、品牌、数量、品种/产地、成分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创作者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1.2 适用范围
“真实宝”服务适用于在抖音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且以直播形式推广商品的创作者。创作者及推广的商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2.1 创作者适用情形
创作者申请加入真实宝服务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带货口碑分>=4.0分(注:带货口碑分);
(2)粉丝>=500万;
(3)过去30天内虚假宣传率<1%(虚假宣传率=虚假宣传投诉工单量/总投诉工单量)。
1.2.2 商品适用情形
二手闲置、本地虚拟、珠宝文玩、定制定做类目的商品暂不支持开通“真实宝”服务。除此之外的商品,创作者可自主选择开通“真实宝”。
1.3 服务权益
创作者开通“真实宝”服务的,其直播间购物车展示页、交易订单列表、直播讲解回放等场景将浮现“真实宝”标识,消费者拥有专属的消费保障。
1.4 服务开通
符合条件的创作者在巨量百应达人工作台【保障中心】投保真实宝保险后,即同时开通“真实宝”服务。
第二章 消费者赔偿
2.1 赔偿原则
消费者因收到的商品材质、品牌、数量、品种/产地、成分与创作者描述不符发起赔偿申请的,平台将进行核实:
确认创作者虚假宣传不成立的,不支持消费者赔偿申请;
确认存在虚假宣传情节,且应由创作者承担虚假宣传责任的,支持消费者赔偿申请。
确认存在虚假宣传情节,但是由于商家原因造成创作者违规的,不支持赔偿申请。符合《售后争议处理总则》等平台规则规定的,消费者可在规定期限内发起售后服务和售后途径的赔偿申请。
2.2 赔偿期限
商家发货后的30天内,因创作者存在2.1部分所示虚假宣传情节的,消费者均可发起赔偿申请。
2.3 赔偿发起
消费者可通过订单详情、订单列表和特定售后原因关联的售后申请发起赔偿申请,并在必要限度内协助平台核实创作者违规情节,包括但不限于说明赔偿申请原因、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
平台审核确认创作者虚假宣传属实,创作者应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如创作者购买了保险产品,就其向消费者赔偿的经济损失申请保险理赔的,消费者提交的赔偿申请资料(不包括消费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将共享至保险机构用于为创作者申请理赔。
2.4 赔偿金额
符合真实宝服务赔偿原则的,支持消费者赔偿申请,赔偿金额为消费者可确认的合理损失金额的100%,最高不超过1000元。
赔偿资金将发送至消费者抖音钱包,消费者未开通抖音钱包的,赔偿资金在2日内发送至消费者交易时的支付路径。消费者可通过交易订单页查看赔偿进度。
赔偿履约完毕后,并不免除创作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标准高于平台规则赔偿标准的,消费者可就赔偿不足部分通过法律途径继续向创作者追偿。
2.5 赔偿次数
符合“真实宝”服务赔偿条件且在赔偿期限内的,消费者均可发起赔偿申请,但同一交易订单消费者仅能发起一次赔偿申请。
2.6 赔偿说明
消费者完成交易、赔偿申请过程需符合法律法规、平台规则规定,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平台可不受理消费者赔偿申请:
交易全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单、支付、即时沟通等)脱离小店平台的;
消费者与创作者或商家另有约定导致创作者“虚假宣传”的;
消费者未在本规则规定的申请赔偿期限内发起赔偿申请的;
因消费者自身原因产生的交易争议;
不以真实交易为目的的商品交易订单;
消费者相关损失已通过平台、创作者、商家或其他第三方赔偿得以弥补的;
创作者虚假宣传情节不属于材质、品牌、数量、品种/产地、成分虚假的;
其他平台认定的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情形。
第三章 违规管理
3.1 创作者自主选择暂停或关闭真实宝服务的,或保险机构中止/终止提供保险保障服务的,平台有权取消“真实宝”相关标识展现。
说明:创作者未按时缴纳投保费用的,保险机构可能暂停提供保险保障服务,以创作者与保险机构签订的保险协议为准。
3.2
连续的90天内,创作者虚假宣传率超过1%的,平台有权取消或暂停其“真实宝”服务资格。创作者可通过巨量百应达人工作台“消息系统”查看相关通知。
3.3 消费者损失赔偿不免除创作者违规责任,无论赔偿是否完成,创作者虚假宣传属实的,平台可依据平台规则采取处罚措施。
3.4 创作者对虚假宣传处罚或真实宝服务赔偿有异议的,可在平台规定期限内向平台进行申诉。申诉通过的,将撤销相应的违规处罚和消费者赔偿。
申诉可参考平台规则:《创作者违规申诉管理规则》、《创作者违规处罚申诉操作指引》。
第四章 附则
4.1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
若创作者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真实宝”服务或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
4.2 本规则于2021年10月19日发布并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