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消费者在小红书的购物体验,小红书将新增《珠宝玉石类行业管理规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该规则于2023年11月21日公示,于2023年11月28日生效。来看规则详细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销售“珠宝/钻石/翡翠/黄金”、”文玩/手工艺 > 文玩爱好/收藏 > 玉石/琉璃/琥珀类“商品的所有商家,若后续平台类目名称变更,但实际经营为珠宝玉石类的商品,则仍适用本规则。
二、入驻
2.1 入驻方式
对于不同的类目,平台目前有不同的入驻要求,即定向准入或普通销售。
(1)定向准入:指在平台对一些特定品牌或类目商品,实行先接收商家入驻申请,商家需符合平台特定的准入要求,并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才可入驻经营。
(2)普通销售:即开放招商,商家无需经过平台邀请,可直接进行入驻。
(3)珠宝/钻石/翡翠/黄金 > 翡翠、珠宝/钻石/翡翠/黄金 > 玉石/翡翠/和田玉 > 翡翠、文玩/手工艺 > 文玩爱好/收藏 > 玉石/琉璃/琥珀类 > 翡翠(文玩)类目入驻方式由普通销售调整为定向准入。
2.2 资质要求
商家除需遵守基础资质要求小红书商家课堂外,还应同时满足相应的特殊资质要求:
三、商品信息要求
3.1 商品标题
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且需如实描述:
(1)通用类商品标题(标“*”的字段为必填字段)
(2)特殊品类商品标题(标“*”的字段为必填字段)
多宝类饰品:品牌+主要材质*+次要材质*+多宝* +商品款式*+商品名称+商品重量+其他商品描述(型号/颜色/尺寸/产状/赠品信息)
商品材质:对于多宝类饰品,商品材质的描述应按照其主要、次要的顺序进行描述,主要材质指体积最大或数量最多或价值最高的珠宝玉石名称;对于包含材质过多无法在标题完整体现的情况,可在次要材质后加“等”字,并在商详上注明其他宝石的名称。
示例:对于以和田玉为主,混有石榴石、水晶、碧玺、蜜蜡、玛瑙的手链,和田玉 石榴石 碧玺 等多宝手链 女士高档饰品
贵金属镶嵌珠宝玉石类饰品:品牌+贵金属材质*+珠宝玉石材质* +商品款式*+商品名称+商品重量+其他商品描述(型号/颜色/尺寸/产状/赠品信息)
示例:周大福18K金钻石戒指四爪镶钻
具有贵金属覆盖层饰品:品牌+覆盖层金属*+基体材质* +珠宝玉石材质* +商品款式*+商品名称+商品重量+其他商品描述(型号/颜色/尺寸/产状/赠品信息) ;贵金属覆盖层材料名称按照GB/T 32022-2015《贵金属覆盖层饰品》的规定命名。
示例:玖钻 镀金 S925银 钻石 项链
3.2 商品详情
商家须如实描述商品的信息,确保商品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
(1)如商家对商品进行了产地(如“缅甸”)描述,消费者要求核实的,商家应提供能够证明商品产地的完整凭证;
(2)如商家对商品作出了“火烧不变色”、“无烧”、“无油”等材质承诺性描述,消费者要求核实的,商家应提供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证书或相关凭证以证明其描述真实准确;
(3)如商家商品不属于【钻石】类商品,禁止使用“XXX(产地)进口白钻”、“可过钻笔”等行业词汇描述或误导消费者商品为钻石等
3.3 通过闪拍模式发布商品
通过闪拍模式发布的商品,除应该遵守闪拍模式规则以外,也需适用以上的的发布规范。
四、 禁售商品要求
4.1 禁止在平台售卖商品:
(1)带有性质的宝石类制品:无法通过外表面或石皮判断其品质的好坏,须切割后才能知道原料、原石的内部质量。如翡翠未开窗原石(定制类商家可售卖已切开的翡翠板料定制类商品)、未剥皮绿松原石、珍珠开蚌类。
(2)经过处理的玉石类【马贝珍珠、蛇纹石玉(覆膜)摆件、绿泥石云母质玉(覆膜)摆件、透闪石-蛇纹石玉(覆膜)摆件、处理绿松石除外】:如漂白充填翡翠(俗称“B货翡翠”)、染色翡翠(俗称“C货翡翠”)、处理的(和田玉、琥珀蜜蜡、舒俱来、东陵石、多宝玉石、海纹石、南红、石英质玉/玛瑙玉髓、欧泊、黄龙玉、青金石、独山玉、孔雀石、黑曜石等其他玉石)等均为禁售。
(3)国家禁售生物制品或低质珠宝类:如象牙(含猛犸象牙)、鹤顶红/盔犀鸟制品、砗磲、女王贝(女王凤凰螺)、珊瑚、犀牛角、玳瑁、柯巴树脂、海柳、琥珀枕、琥珀粉末等。
(4)低质或处理的翡翠或翡翠仿制品:长石玉(水沫子)、烧红翡翠、“鸡蛋壳”翡翠(翡翠薄片,多为“干青”、“铁龙生”)、经有色抛光粉抛光翡翠。
(5)贵金属含量或重量不可测商品:箔胚体粘结类金镶玉、贵金属与合金一体且不可拆卸的商品、基体材质为非贵金属的包金包银、镀金镀银类仿真饰品俗称“两面金”等。
(6)无明确贵金属含量的金属类:如藏银、苗银、泰银、矿石金、沙金、老金等。
4.2 禁止在天然玉石/贵金属类目下售卖商品:
处理宝石,如碧玺(处理)、紫牙乌/石榴石(处理)、红宝石/蓝宝石(处理)、托帕石(处理)、月光石/天河石/长石(处理)、祖母绿(处理)、萤石(处理)、海蓝宝石(处理)、橄榄石(处理)、坦桑石(处理)、尖晶石(处理)、金绿宝石/金绿猫眼(处理)、锆石(处理)商品售卖在天然玉石类目下售卖。
五、 商品质量要求
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标注执行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后续相关国家标准更新,商品质量则应符合新的执行标准。
附部分参考标准:
《GB 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T 16554-2017钻石分级》
《GB/T 18781-2008珍珠分级》
《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名称》
《GB/T 16553-2017 珠宝玉石 鉴定》
《QB/T 1690-2004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QB/T 2062-2006贵金属饰品》
《QB/T 4182-2011饰品标识》
《GB 28480-2012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GB/T 18043-2013 首饰贵金属含量的测定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30712-2014 抛光钻石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GB/T 36168-2018 绿松石 鉴定》
六、违规处理
6.1 不符合商品信息要求的商品或禁止售卖商品,平台将基于商家违规严重程度有权对商品/店铺进行降权、下架、冻结。
6.2 平台会不定期对商家商品进行抽检并针对不合格商品/商家按照《小红书第三方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置。
6.3 若商家/商品整体用户品质负反馈较多,平台有权依照《小红书消费者品质负向反馈率考核规则》进行处置。
6.4 除上述违规行为外,商家若违反平台其他管理规则及协议的,平台有权依照《小红书店铺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